近年来,溧阳市财政局按照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的总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积极发挥财政职能,多措并举优先保障“三农”投入,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助力农业科技创新
为了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,溧阳财政投入250万元支持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发展,助力农业绿色化、优质化、特色化、品牌化,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。同时,还投入2320万元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、水产高效设施等建设,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发展。截至目前,全市拥有“三品一标”认证产品546个,其中有机农产品34个、绿色食品81个、无公害农产品428个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3个,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9.94万亩。
据了解,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上,我市财政投入773.62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推广、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、农业新品种选育、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、先进种养技术、农村人才培训等方面,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,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集聚,增强农业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支撑能力。
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
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,溧阳财政对65个经济薄弱村每村补助10万元,支持各村从实际出发,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,实现收益短期与长期相结合。2018年还安排资金350万元对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行重点扶持,村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。
引导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投入1145万元支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,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主体作用,激发农民就业创业,增加工资性收入;推进农村产权交易,投入210万元用于保障市、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,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活力,让资源变资产,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。
同时,投入72万元用于农民教育培训,组织开展各级培训32期、培训农民2200人,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52.52%,同比增加2.82%,引导形成以农业技术创新为支撑、新型职业农民为引领、农业专业技能人才为骨干的“三农”工作队伍,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。
完善农村基础建设 严格资金监管
2018年,溧阳财政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投入资金1975万元,项目共计75个。其中,村内道路项目48个、农桥项目2个、小型水利设施6个、文化体育场所4个、环境整治项目4个、路灯项目7个、其他项目4个。投入资金9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,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,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。投入12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,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。
溧阳财政还出台制定了《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明确管理职责、资金使用方向等,规范农业专项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同时,健全监管机制,建立对项目资金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监管,强化对乡村振兴资金的督查,发挥财政监督和第三方力量,形成资金监管合力。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,推进农业项目和资金监管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。